日常校準方法
依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,超聲功率測量儀校準采用輻射力法,核心設備為瓦級超聲功率計(含測力傳感器、反射靶及消聲水槽),測量范圍通常為0.5~20W,最大允許誤差±10%。
操作要點如下:將功率計置于水平面,確保無氣流與機械振動干擾;向消聲水槽注入除氣蒸餾水,可經煮沸15分鐘或4kPa負壓處理3小時;傳感器垂直于治療頭表面,按規定程序重復測量不少于6次,取平均值;按偏差公式計算,結果應不超過標稱值的±30%。環境要求溫度10℃~30℃,相對濕度30%~80%。
期間核查方案
期間核查用于監控校準狀態的系統漂移,并非重新校準。建議每個校準周期(1年)內開展1~2次,高頻使用設備適當增加頻次。
常用核查方法有四種:一是傳遞測量法,用高一等級計量標準直接核查,結果符合技術指標即通過;二是多臺套比對法,多臺同類設備互比,各測量值與平均值之差不超過0.95倍擴展不確定度即合格;三是留樣再測法,校準后立即測得基準值y?,定期復測y?,兩者之差不超過擴展不確定度U即合格;四是標準物質法,利用有證標準物質核查,偏差不超過允差限即通過。
核查判據為|δ|/MPE≤1時合格。超差應立即停用,追溯既往檢測結果,重新校準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。日常還需注意探頭清潔、線纜檢查及干燥存儲,確保儀器長期處于良好狀態。